对消息性质的判断
是检验卖方分析师的唯一标准。
公司回购,肯定是利好,没有争议。但这是一条不起眼的小利好信息,还是翻天覆地的基础性重大利好,发钱行情,你就把握不准了。没关系,你要是会了,我们还玩什么啊?那我们就分析一下。
一,方案的批准方:全国人大常委会。顶级。
二,修改的提议方:受国务院委托。顶级。
三,草案的说明人:刘士余。顶级。
四,草案的参与方:中央财办等十四个中央单位。顶级。
五,购买资金来源:没有明确限制。最宽泛。
大家仔细想想,股市这么多年,有哪个信息的产生达到这种前所未有的超级高度的?微乎其微。
向着胜利,向着朝阳,我们举起胜利的旗帜,勇敢冲锋,无所畏惧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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