长期稳定的扶贫
应该是走市场化道路,提倡劳动致富。
扶贫工作,非常重要。当年我留学的时候,有很多人因为贫穷失业而偷渡,在国外打黑工,卖淫,小偷小摸。听到那种情况,我实在难以觉得我们多厉害,感觉不到什么”厉害了,我的人”。消灭贫困,是一个大国的伟大责任,义不容辞。
短期内,给贫困户送钱送物,是工作需要,立竿见影。机关小干部填表格也方便。但是,彻底解决问题,应该是让有劳动能力的人通过劳动脱贫。我们给那些长期酗酒的农村酒懵子和大小懒汉,送再多的钱,也没用。这个月的酒钱有了,下个月呢?
在中国,四口之家,只要有一个壮劳力打工,就脱贫了。问题是,不少家庭就没有一个壮劳力,只有一些老弱病孕,4050人员。这些人群是脱贫的重中之重。正常思维应该是,大活做不了,那就做点小活。扛包不行,那就看大门,多少是个收入。可这事情被劳动法搅和了。
劳动法对员工进行了无微不至的关怀,导致用人单位慎之又慎。这些老弱病孕,4050,一旦录用,就很难辞退了。如果他们干不好(要是长期干得好,也不至于贫困了),用人单位很难辞退,等于是背上长期包袱了,必须包到他们退休。有几个中小企业背的起这么力大势沉的活啊,也就不敢接盘了。
与此同时,国企也不喜欢这些人啊。贫困县的酒鬼二流子大多数是贫困人口,哪个电力局要,你站出来?你看,民企要不动,国企不想要,农村重活干不了,你说怎么办?继续送钱送物?这也不是办法啊!建议:
一,修改劳动法,给这些急需脱贫的贫困户以灵活就业的待遇,双向选择,双方自愿。能赚一点是一点。劳动脱贫。
二,充分发挥中小企业就业主渠道的作用,拿出政策干货,积极鼓励民企吸纳贫困人员就业。再也不要宣传什么黑心老板,不交社保这种个案了。各行各业都有些问题,国企也不是十全十美,就看你盯着什么说了。民企也是建设主力军。
三,一视同仁的降低企业税费,鼓励中小企业做大做强。民企生意好了,用人自然就多了。
四,扶贫工作是长期任务,单靠送钱是不行的。这个月送了,下个月你还送不送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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